桃園違章建築查詢系統、桃園違建就地合法、桃園使用執照查詢在PTT/mobile01評價與討論,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
桃園違章建築查詢系統在Re: 請問,整棟都有違建,卻只檢舉我的?- 看板home-sale
: 請問一下,最近買了一間電梯華廈一樓,因為是超過二十年又沒
: 管委會(只有一個太太自願收錢維護電梯),所以我就把原本屋
: 主外推出去的違建重新整修,但不知道是不是同棟想買沒買到的
: 人去檢舉,就有接到單子說我的外推違建要拆除。
: 但是,六樓是整個在上面直接用水泥蓋四間(聽說以前都是頂樓
: 直接二工施工,算是頂樓的特權)然後其他一樓也都有外推的違
: 建(直接把前面的地蓋採光罩當車庫),其他樓也是陽台外推,
: 做鐵窗什麼的。
: 那為什麼只來文說要拆我的?我只是重新整理一下,請問該怎麼
: 處理呢?難道要弄到大家都一起被拆?還是,拆只拆新不拆舊呀?
推 r585741: 這種要具名檢舉才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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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了一下相關規定,似乎跟房仲說的話有很大出入。
http://goo.gl/yhPHhe
一、具名檢舉:受理後應登入「臺北市政府建築管理資訊系統--電話檢舉
違章建築交辦勘查報告單」,並註明是否具名及違建地址、位置、材
料等相關資料,另將檢舉人資料登入「檢舉人清冊」並填具「電話檢
舉違章建築交辦勘查報告單」交管區承辦人依規定處理,承辦員應於
規定時限(檢舉之違建正施工中者應於三個工作日、非施工中者應於
五個工作日勘查完成)內處理完畢,並將辦理情形以電話或書面答復
檢舉人。
二、
(一)檢舉之違建正施工中者,填寫「電話檢舉違章建築交辦勘查報告
單」,分送管區承辦員於三日內處理完畢。
(二)檢舉之違建非屬施工中者,填寫「電話檢舉違章建築交辦勘查報
告單」,分送管區承辦員一併列入轄區巡查。
三、;另相關
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年,逾期銷毀。
→ kuma660224: 具名會不會有風險? 10/11 01:51
即使具名也有保密條款,如公務員敢洩密,就告到政風室去,讓公務員吃不完兜著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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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了一下各縣市的規定,即使是規定要具名的縣市,還是會有保密條款。
要是不信保密,也可以報蘋果或媒體,現在民代很怕上負面新聞,大家都有手機,
蒐證超容易,一上新聞媒體,原本可以不拆的反而一定要拆,
尤其在選舉期間更有效,反正臺灣經常選舉。
照公務流程,檢舉後會有一個特定的公文號交給承辦人,而且現在公文系統已電子化,
公文內所有經手過的人都有紀錄,寫過什麼東西都改不掉,
要查很容易,當然政風會希望你提供資料,但不代表一定要有資料他才受理,
政風的業績就是靠抓這些違規的案件的多寡做為升遷依據,他們很樂意辦這些事。
以後各縣市像台北市一樣可匿名檢舉會變多,現在手機蒐證方便,
辦法告訴大家,怕麻煩的人講一萬種方法還是會有人說麻煩。
推 hsiangluv: 目前正在打違建,忍一下吧!沒事去民代服務處泡茶,顏 10/11 09:33
→ hsiangluv: 色要對,最好是有穿藍白拖,随口三字五字,必有解 10/11 09:33
→ kuma660224: 我曾經檢舉桃園公有地鐵皮違建,但回覆要求具名 10/11 09:38
→ kuma660224: 我想各單位做法可能不同。 10/11 09:38
→ kuma660224: 當時由於該違建是有地方背景的人士, 10/11 09:39
→ kuma660224: 所以後來就沒繼續檢舉。 10/11 09:39
推 gogin: 這個是台北市政府定的 所以每個縣市政府都不一樣喔 10/11 09:43
→ gogin: 不過 以前的新聞 也有因公務人員疏失 導致檢舉人名字公開 10/11 10:06
噓 hsiangluv: 千萬不要相信會保密,因為只有對一般的民眾保密。 10/11 10:08
→ gogin: 樓上中肯 以前待過政府機關 so.... 10/11 10:09
→ kuma660224: 我哪敢信任那個保密,如果要檢舉是有背景的... 10/11 10:09
→ kuma660224: 不是民代,是地方有力人士而已。 10/11 10:37
→ kuma660224: 鄉下很多地方派系,不見得是檯面上政治人物 10/11 10:38
→ kuma660224: 沒話題的小案,媒體根本也不會在意。 10/11 10:40
推 luckyodi: 具名檢舉 被找上門後,去告政風處,他會要你舉證如何是 10/11 10:57
→ luckyodi: 他們洩露個資? 10/11 10:57
→ kuma660224: 但小老百姓擔心不是政風有沒有追查,而是已外洩 10/11 11:12
推 luckyodi: 我的問題也是樓上的問題 依個資法,經手人是誰當然都看 10/11 11:45
→ luckyodi: 的出來,重點是被洩漏了,我們一般人要去找誰洩漏的,總 10/11 11:45
→ luckyodi: 不會經手的全告吧 10/11 11:45
推 magicpd1983: 別相信什麼匿名保護制度... 10/11 12:29
→ cicatrix: 要具名你敢 不怕變成消波塊? 之前要檢舉別人違建也是要 10/11 16:08
→ cicatrix: 具名 你敢相信這個政府? 10/11 16:08
→ kuma660224: 我不是怕麻煩,為了正義已實名檢舉過案件, 10/11 16:45
→ kuma660224: 但有些真的很敏感,有時你不會希望全家人冒風險 10/11 16:45
→ kuma660224: 不能匿名的還是很多。 10/11 16:48
推 r585741: 愛活在理想化的烏托邦 我懶得講那麼多 現實跟幻想是有差 10/11 17:04
→ r585741: 距的 沒有絕對的秘密 10/11 17:05
→ kuma660224: 而且公所派人敲兩下弄個洞,就算處理完了 10/11 17:21
→ kuma660224: 有些違規我檢舉過,外觀也看不出有被處理。 10/11 17:21
→ kuma660224: 內政部的系統則是只管新違建,但一開始就講 10/11 17:24
→ kuma660224: 通報案件需以真實身份舉報,以免涉及法律刑責, 10/11 17:24
→ kuma660224: 請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網頁。 10/11 17:24
→ kuma660224: 政府辦事沒那麼不堪,通常不敢外洩資料給民眾 10/11 17:26
→ kuma660224: 就怕有神通廣大後臺硬的,一般人會看情況不敢賭 10/11 17:26
→ kuma660224: 趨勢是實名,匿名管道反而會越來越少。 10/11 17:27
→ kuma660224: 因為怕違建戶去鬧,輸入假案件搞死你。 10/11 17:28
推 iuirigi: 匿名檢舉只要對方有犯罪事實還是會辦理 有個匿名檢舉要點 10/11 22:25
→ iuirigi: 還是什麼的 10/11 22:25
→ iuirigi: 當然相關單位要查你資料還是可以查 例如IP 手機門號 等 10/11 22:25
→ iuirigi: 你不犯罪 不謊報 他們不會去查匿名人的資料吧 10/11 22:26
→ leochang: 請問政風室如何幫你查出誰洩密??? 最後一定不了了之 10/12 01:01
→ kuma660224: 佔用國有土地蓋違建算犯罪事實嗎? 10/12 05:21
→ kuma660224: 反正當初桃園不肯受理,要具名我就縮了。 10/12 05:21
推 josula: 你沒去辦黨證 10/12 09:42
推 cloning: 找也想檢舉他家附近違建的網友 交換檢舉 10/12 16:50